可借用的設備
嘈吵裝修活動類別 | 寧靜裝修設備種類 | 目前可供借用的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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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混凝土拆除 | 手提夾混凝土機 | 0 |
2 瓷磚拆除 | 輕便電炮/電鑿 | 151 |
3 鑽孔/壓痕 | 取芯式鑽石鑽孔機 | 3 |
4 混凝土牆/天花板錨固 | 電池驅動擊釘器 | 0 |
5 磁磚切割 | 手提式切磚機 | 0 |
6 開槽 | 三碟開槽機 | 176 |
借用
- 設備借用期限為借用日起三個月
- 個人借用時,每次可以借用每款設備各一件
- 借用須自行安排提貨和歸還及承擔運輸費用
- 其他日期及時間亦可協商
- 是次計劃亦歡迎以團體方式借用,詳情可以與本公司(+852 5392-5911)另作安排
續借
- 如所供應的設備未有被其他借用人預約,借用人可以續借一次,在到期日前的兩週內透過電話或本網站登記(無須再次親身到本公司續借),獲確認後,即可續借多三個月。
- 借用人必須自行安排提貨和歸還及承擔運輸費用。取/回地址為香港葵涌和宜合道63號麗晶中心A座1813, 1815-16室, 星期一至五 (公眾假期除外) 早上九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其他日期及時間亦可協商。
- 借⽤⼈必須檢查設備是否有任何缺陷或損壞。如果發現任何缺陷或損壞,應立即報告。損壞的裝備不得借⽤。
- 借用人對所借用的設備需承擔財務責任。如果設備丟失、被盜或損壞,借用人必須賠償修理或更換設備的費用。
- 借⽤⼈/使⽤者必須在任何使⽤地點遵守設備的相關操作說明和規則,不可濫⽤或不正確地使⽤設備。使用設備而可能出現的意外的風險從領取到歸還期間將均由借⽤⼈承擔。
- 借⽤⼈/使⽤者必須承擔對⼈⾝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全部責任,並同意免除深明顧問有限公司(「承辦商」)和香港特別⾏政區政府環境保護署因使⽤借⽤設備⽽引起的任何性質的索賠。
- 借⽤⼈/使⽤者須自行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承辦商和香港特別⾏政區政府環境保護署將不負責任何使用借用設備或借用服務期間所引致的直接或間接意外或傷亡 。
- 禁⽌轉租獲利。